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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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集美区(古属泉州府同安县、漳州府海澄县)是福建省厦门市所辖的一个区。地理上称集美半岛,位居厦门市的几何中心和厦漳泉三角地带中心位置。324国道、319国道过境。1957年5月划出同安县部分地成立郊区,8月海澄县海沧乡、新垵乡划入郊区,1987年8月划出郊区禾山乡,更名集美区。2017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。2018年10月,入选2018年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和2018年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。2012年,集美区辖2镇4街,共21个行政村、36个社区居委会:集美街道、侨英街道、杏林街道、杏滨街道、灌口镇、后溪镇、第二农场、省天马种猪场、天马华侨农场、坂头防护林场。2000年初,集美区辖3个镇。2000年末,撤销集美镇,设立集美街道办事处;从后溪镇划出浒井、孙厝、叶厝、凤林美4个居委会和东安、兑山2个村,设立侨英街道办事处。集美区辖2街道2镇:集美街道、侨英街道、灌口镇、后溪镇。